本人于3.37號下午 車停在杭州下沙某小區(qū)(具體不透露哈,小區(qū)人口密集度較低,道路人流量較少),然后下午15:00應該是被交警拍照 無罰單(后面收到交警短信,3個月內無交通違法行為,本次不予處罰,真心贊這個政策。斕煲驗榧笔滦枰x開下沙 乘坐朋友車離開,于次日上午八點回來,發(fā)現車被貼了一張罰單(罰單日期3.28號上午7.25),后面12123上也有看到該處罰,有申請消除 最后消除失敗。
最近幾天網上也查了一些違停處罰的案例,基本法律政策角度來說,車未動,被貼幾次 只能按照一次處理(當然 如果惡意違停 或者停在人流量大的地方等其他情況 另當別論),這幾天我也電話聯系下沙交通大隊,今天電話聯系他們 一個小菇涼接的電話 她說我這種情況 她還是第一次遇到 我自己網上查 也沒有遇到類似情況; 她要請示他們領導 再做決定;
那么 各位大神 有什么觀點,還望指導,特別是有律師法律 大神 給出意見。這次事件后 本人也深刻悔悟,以后再也不隨便停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