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29日21點40分,臨平東湖北路臨平賓館門口,我駕駛的轎車與浙A。X330R放生側撞,對方選擇了逃逸。
在交警連續(xù)調查了一星期后,臨平事故中隊的辛守華警官告訴我,對方車輛已被抓獲,這樣的消息讓我格外欣慰。當然辛警官也是非常的盡責,耐心,認真對待他的工作。雖然我和他只接觸了短短的幾個小時,但是我感受到了他工作的繁忙,以及他的辛苦。在此對這樣的警官敬禮!而我也很慶幸,能遇到這樣盡責的警官。
接著浙A。X330R的車主,被拘留7天。而我也等了逃逸者7天。等他出來后,我對他毫無任何要求,唯一的要求是,讓他把修車的賠給我??墒巧頌橐粋€28歲的男人的他,卻用了句“沒錢”來逃避他的一切責任。
他不賠,我唯一的出路就是起訴他,才能拿到我的錢。而我很慶幸自己,身邊能有一個做保險的小朋友,是他告訴我可以走另外條路。這條路叫做“代為追償”。所謂“代為追償”是指:雖然我是無責的一方,原則來說,我保險公司,不需要給于理賠??墒菍Ψ讲毁r,而我在陽光那里買了車險。那么陽光保險公司,就必須得賠!假如我方保險公司拒賠的話,我可以去保險公司的上級“保監(jiān)會”去投訴他。因為保險公司有“代為追償”有這個條規(guī)。而我保險公司賠給了我,那么我保險公司將會去起訴對方和對方的太平洋保險公司。而對方太平洋保險公司就會賠給我陽光保險公司。接著對方的太平洋公司將會去起訴逃逸者。
而太平洋有專門的律師,有的是時間和精力去起訴他。而逃逸者他最終要承擔的,恐怕不僅僅是我修理汽車的錢了。對于這樣的人,我只能說《聰明反被聰明誤了》!
浙A。X330R車主,他的逃逸已經讓人厭惡至極!他用沒錢來逃避他該承擔的一切責任,更是讓人唾棄!更可惡的還在后面,他有14張違章未交!這14張罰單,不僅僅表示他違章了交通法,更表示他也藐視他人的人生安全!對于遇見這樣的人,我只能用搖頭來表示吧!
這個世界很多姿多彩,在這起交通事故中,遇見了像辛守華警官那樣棒的公務員。我堅信臨平在他們的努力下,治安將會更美好。也遇見了逃逸者那樣可惡至極的人。不管怎么說,我還是堅強的處理完了這起交通事故。新年即將到來,而我也不枉自己又大了一歲。哈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