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相關規(guī)定摘錄:
第七十條
因非機動車道被占用無法在本車道內行駛的非機動車,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,并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。機動車遇此情況應當減速讓行。
我這么操作是合規(guī)合法的,但是安全風險誰來處理。
那么這個時候出現(xiàn)事故如何處理?違停車有責任嗎?
另外非機動車道,非機逆行,不戴頭盔,尤其是有個警燈的不戴頭盔特別多。是否有警燈就可以不戴頭盔了
要不杭州交警保障機動車道通暢,我要求不高,浙A的限行取消,開車和自行車電瓶車通勤一個時間,把二輪都禁止了也行,停車位我去找。
開車堵車,你們說建議綠色出行,綠色出行了,連個基本路權都沒,各種違章比比皆是,杭州這樣算文明城市還是一線大都市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