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語說長論短——《用法》指瑕五
說明
因筆者對中小學語文統編教材(包括初中審讀教材)指瑕、還有對之前的人教版小學語文教材指瑕的網文均有涉及《標點符號用法》(簡稱《用法》)的,故現把對《用法》指瑕之文匯總上貼上傳。
《用法》,2011年12月30日發(fā)布,2012年6月1日實施。本標準由教育部語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歸口,北京大學為主要起草單位,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、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(fā)布。此《用法》是第4版,也是最新的一版(前三版分別在1951年、1990年、1995年發(fā)布)。
筆者對《用法》指瑕的網文共十篇,指出它的差錯處數共61處,差錯個數計36.9個。按《圖書質量管理規(guī)定》,差錯率超過1/萬為不合格圖書,超過5/萬須全部收回。《用法》字數4.7萬,若筆者所指差錯全真,則《用法》差錯率為7.8/萬(須全部收回)!队梅ā分歌W文以差錯所在頁碼排序,同頁碼以呈現先后排序。
關于《用法》,可參閱蔡維藩先生(曾為大連大學常務副校長)的《<標點符號用法>新標示例問疑》一文(可網搜)。蔡先生指出《用法》差錯42處,計差錯個數64.4個,若所指差錯全真,則《用法》差錯率為13.7/萬,遠超須全部收回的標準。
蔡先生所指之瑕與筆者的不重復。
《用法》雖貴為國標,但并非絕對真理。沈陽教授如是說:
當然,現在的標準絕非完美無缺,更不是不刊之論。(《〈標點符號用法〉解讀》131頁)
上文“現在的標準”,指當前版本《用法》。
沈陽教授,起草《用法》的主持者,又是較權威的《〈標點符號用法〉解讀》一書的主編。
本來初中審讀教材(正式出版前的審讀版)七年級上下冊分別附有《用法》七個點號、十個標號的基本用法的,筆者2014年2、3月參加審讀工作對此指瑕,五個月后獲編輯反饋“這一內容已從教材中刪除”,正式出版時統編教材沒附標點于后。
語法性差錯(2-4)
《標點符號用法》,4頁:
4.4.3.2 用于下列各種語法位置:
a)較長的主語之后。
示例1:蘇州園林建筑各種門窗的精美設計和雕鏤功夫,都令人嘆為觀止。
e)較長的主語中間、謂語中間和賓語中間。
示例6:母親沉痛的訴說,以及親眼看到的實事,都啟發(fā)了我幼年時期追求真理的思想。
示例7:那姑娘頭戴一頂草帽,身穿一條綠色的裙子,腰間還系著一根橙色的腰帶。
示例8:必須懂得,對于文化傳統,既不能不分青紅皂白統統拋棄,也不能不管精華糟粕全盤繼承。
淺析
逗號語法位置的“a)、e)”兩種說法似至少有欠嚴謹。
一、逗號可用在較短的主語之后而非僅在“較長的主語之后”。
慘象,已使我目不忍視了;流言,尤使我耳不忍聞。(魯迅《紀念劉和珍君》)
“慘象”、“流言”,每主語僅二字,其后逗號可算是“用在較短的主語之后”了——沒有比兩個字更“較短”的了。
其實,逗號不但可用在較短的主語之后,還可用在最短的主語(一字)之后:
不知在什么時候,雨,悄悄地停了。風,也屏住了呼吸,山中一下子變得非常幽靜。(人教版教材2018學年小學語文六年級上冊《山雨》,6頁)
二、逗號可用在較短的主語、謂語、賓語中間而非僅在“較長的主語中間、謂語中間和賓語中間”(分別見下例1、2、3)。
1.人民,只有人民,才是創(chuàng)造世界歷史的動力。(毛澤東《論聯合政府》)
2.我們姐弟幾個都很高興,買種,翻地,播種,澆水,沒過幾個月,居然收獲了。(統編教材小學語文2024學年五年級上冊《落花生》,4頁)
3.花園里的花有各種顏色,有黃的,粉的,紅的,白的,淡綠的,五光十色,非常好看。(《實用現代漢語語法·增訂本》,463頁)
其實,只要有需要,如為了突出主語,或謂語、賓語,那么,無論是主語之后還是主語、謂語、賓語中間,都可用逗號點斷而無須考慮它是長是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