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他(她)地說——舊話要重提之七
說明
“舊話”。筆者于2018、2019、2020、2021、2022、2023學年提出質(zhì)疑,現(xiàn)2024學年。
“要重提”。教材有差錯,正常;差錯辨識難度較大,才正常。差錯“他(她)”之說,辨識難度不大,它的存現(xiàn),已不正常;屢指(瑕)不改,更不正常。
“之七”。上一篇《作者意欲何為——舊話要重提之六》。
知識性差錯(1-2)
2024學年八年級下冊“寫作”,129頁:
小組先進行討論,確定故事的話題、人物等。如“有人摔倒了”“那一天,我遇到了他(她)”“一個外星人站在我的面前”等。
淺析
“那一天,我遇到了他(她)”的“他(她)”之說似不妥。
一、辭書怎么說。
“遇到了他(她)”之“tā”,可能且可以是他,也可能且可以是她,于是教材就作出這樣的表述。其實,無須“他(她)”地說的。《現(xiàn)代漢語詞典》(1259頁)說得明白:
【他】人稱代詞。稱自己和對方以外的某個人。注意:“五四”以前“他”兼稱男性、女性以及一切事物,F(xiàn)代書面語里,“他”一般只用來稱男性。但是在性別不明或沒有區(qū)分的必要時,“他”只是泛指,不分男性和女性,如:從筆跡上看不出他是男的還是女的|一個人要是離開了集體,他就將一事無成。
關鍵語:他,一般稱男性,性別不明、無須區(qū)分時,泛指,不分男女。
所以,應該且只須說成“那一天,我遇到了他”。
以下字典、詞典(例略),無不與《現(xiàn)代漢語詞典》語意相同,無不與教材所說相反。其中“1—5”辭書點明“性別不明或不必區(qū)別時”用“他”,“6—8”辭書雖沒點明,但關鍵語“他”是第三人稱不變——女性不也在第三人稱指代之內(nèi)嗎?
1.《漢語大字典》(147頁)——“代詞。②表示第三人稱,古代、近代泛指男女及一切事物,現(xiàn)代則專指男性,性別不明或不必區(qū)別時也用‘他’”。
2.《新華字典》(468頁)——“代詞。①稱你、我以外的第三人,一般指男性,有時泛指,不分性別”。
3.《現(xiàn)代漢語規(guī)范字典》(466頁)——“②代詞。稱自己和對方以外的別的人。在近代漢語中‘他’可指男、女及一切事物。在現(xiàn)代書面語中一般只用來指男性,但在性別不明或沒有必要區(qū)分性別時也用‘他’”。
4.《辭!罚4203頁)——“①第三人稱代詞,可以指男性、女性和一切事物。‘五四’新文化運動后,有些作品以‘他’‘她’分指男性和女性。在性別不明或沒有區(qū)分必要時,仍以‘他’泛指第三人”。
5.《現(xiàn)代漢語規(guī)范詞典》(1265頁)——“②代詞。稱自己和對方以外的別的人,F(xiàn)代書面語中一般只用來指男性,但在性別不明或沒有必要區(qū)分性別時也用‘他’”。
6.《漢語大詞典》(一卷1154頁)——“代詞。③稱自己和對方以外的某個人。古代、近代泛指男性和女性,現(xiàn)代書面上一般指男性”。
7.《辭源》(234頁)——“②第三人稱代詞”。
8.《新華詞典》(947頁)——“人稱代詞。①稱你、我以外的第三者”。
二、歸謬例四。
1.若依教材“他(她)”地說,則《現(xiàn)代漢語詞典》的例句須改為:
從筆跡上看不出他(她)是男的還是女的。
一個人要是離開了集體,他(她)就將一事無成。
2.若依教材“他(她)”地說,則本冊134頁所載保爾·柯察金的名言中涉“tā”之處,須改為(見破折號后):
他不會因為虛度年華而悔恨——他(她)不會因為虛度年華而悔恨。
他能夠說——他(她)能夠說。
3.若依教材“他(她)”地說,則本學期其他涉“tā”之句須作如此解釋(七下、九下各一例):
3.1 片段寫作。從班上選擇你熟悉的一個同學,用200字左右給他“畫像”。(七年級下冊《寫出人物特點》25頁)
——因為只說“給他”而不是說“給他(她)”,所以只可選擇男同學“畫像”,不可選擇女同學“畫像”。
3.2 演出后,參考下面的評選要點,組織一次優(yōu)秀演員評選活動。
◎我為什么對“他”印象最深。
(九年級下冊《任務三 演出與評選》120頁)
——因為只說“對他”而不是說“對他(她)”,所以同學中只評選優(yōu)秀男演員,不評選優(yōu)秀女演員。
4.若依教材“他(她)”地說,寫作教學時,文中的“tā們”中有女性的,老師則須要求學生通通改為“他(她)們”或“他們和她們”。
或曰,如果不寫成“他(她)”,那么,學生確定故事的人物時,就會有人以為只涉男性不涉女性了。
答曰,很有可能。
其實,這是知識缺陷所致——不懂得“在性別不明或沒有區(qū)分的必要時,‘他’只是泛指,不分男性和女性”這個道理所致——不可因而遷就后進生的。由此,更顯全面理解“他”之義與泛指時只寫“他”的必要性。
這道理淺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