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基本情況:
戶主奚雪芳,1967年9月27日生,椒江區(qū)巖嶼新村人。獨生子葉彬彬,1988年生,1991年登記獨生子女。原配偶,葉開明,巖嶼新村人,1999年亡故。
本人于2002年再婚,對方為葭沚人,2007年11月離婚,期間戶口未遷出,也未曾在葭沚審批任何土地或房屋。
兒媳,楊玲雙,1988年生,2011年5月登記結(jié)婚,6月23日戶口遷入。
現(xiàn)村里審批宅基地,2024年個人建房批前公示表示葉彬彬在冊人口數(shù)為3(1獨),按政策應(yīng)有兩間宅基地。原有一間,應(yīng)再建一間,同其余10人已公示建房。
現(xiàn)白云街道拒絕了審批,理由為不符合條件。(補充:巖嶼新村在2011.6.30已股份制了。之后下代的人不能享受村里的福利。)
我離婚17年,獨子加兒媳,4個人口清清楚楚。